据法新社报道,谢伦伯格说,“(许清)是个国际毒品走私犯,是个骗子。”
“如果没有违反,希望这些人不要因为自己把法律问题政治化,”陆慷说。
但中国官员通过暗示他们的政府在孟晚舟被逮捕后采取了“自卫行动”,已经冲淡了陆慷的说法。中国驻渥太华大使卢沙野上周
在加拿大一家报纸发表专栏文章说,呼吁释放康明凯和斯帕沃尔与“西方中心论”和“白人优越论”的主张等同。
“有人说,中国抓了两个加拿大人,以报复加方拘捕孟晚舟女士,这是中国对加拿大的霸凌,”卢沙野写道。“在一些人眼里,中国的任何自卫行动都是对加拿大的侵犯。”
近年来,中国法院多次强调,在对毒品犯罪进行判刑时,外国人将不会受到与中国公民不同的待遇。即使如此,在毒品走私案件中,判处西方国家公民死刑的案例仍非常少。
总部位于旧金山的中国人权观察组织——中美对话基金会(Dui Hua Foundation)的执行主任康原(John Kamm)说,在2009年到2015年间,中国对至少19名涉嫌贩毒的外国人执行了死刑,
这些被处死的人中有五名韩国人、三名日本人和一名法国人。2009年,
中国处死了一名53岁的英国男子阿克毛·沙伊克(Akmal Shaikh),罪名是走私毒品,尽管他的家人和当时的英国首相都曾以他患有精神疾病为由请求对他宽大处理。
康原说,对谢伦伯格宣判的速度,以及判决的严重性让他感到震惊。康原指出,中国民族主义报纸《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在这个判决出来前就曾警告说,如果加拿大向美国引渡孟晚舟的话,“中国的报复可要比抓一个加拿大人严厉得多。”
“这是记忆中,也许是有史以来,中国法院第一次判处北美人死刑,”康原说。“我估计渥太华和加拿大人民会做出激烈的反应。”